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对教育普法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届师生优秀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和学校通知要求,学院拟开展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精彩人生 以法为基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
三、参与对象
全校学生
四、征集活动基本安排
(一)作品要求
1.结合时代特色,坚持正确导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反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准确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社会热点与信息传播特色,紧扣法治教育主题,具有主题鲜明、富有创意、构思新颖等特点,无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内容。
2.弘扬宪法精神,根植法治理念。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理解宪法作为根本法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在创作活动中学习感受宪法力量,领悟宪法精神,体会宪法权威,了解宪法赋予每位公民的职责和义务,自觉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通过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家安全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结合日常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创作贴近生活的法治作品,鼓励通过沉浸式、体验式的创作学习理解宪法与法律,传播法治理念。
3.创编艺术佳作,彰显法治精神。坚持思想性、知识性和艺术性有机统一,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弘扬法治精神,展现法治文化,讲述法治知识,实现用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引导人、熏陶人、影响人。广泛利用家校协同教育,充分发挥教学资源、法治资源、艺术创作资源各项优势,编创具有较强专业性、观赏性的优秀法治作品,培育打造法治教育文化精品,展示新时代法治教育建设新风貌。
(二)作品形式
1.文字作品。以“我身边的法治故事”为主题,文体不限,包括记叙文、议论文、小说、散文等等,文章不少于600字,诗歌总行数不超过30行。突显法治精神,文笔流畅生动。
2.视频作品。视频作品可1人或学校等集体创作,原则上集体创作的作品主创人员不超过5人。
(1)微视频:包括微电影、微动漫、公益广告、快闪、讲述、工作展示等形式,时长不超过5分钟,公益广告等宣传片时长不超过1分钟。
(2)文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歌曲、舞蹈、曲艺、戏曲、童谣、舞台剧等原创法治文艺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
提交作品画面、声音清晰,画面比例为16:9,文件大小不超过50M。可上传非高清文件,高清无压缩版自行保留,用于获奖后展示播出。
3.手工与美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海报、书法、绘画、手抄报、板报、图配文、泥塑、剪纸、篆刻等平面或手工实物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交,可多角度上传作品的结构、造型、细节图片。作品应为个人独立创作。请先自行保留作品原件或设计源文件,用于获奖后展示。
(三)作品评选及提交
1.学生提交
请参加活动的同学于5月31日24:00前将推荐作品和《第十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jgfdw@bnu.edu.cn,邮件命名为“班级+姓名”(如19经济+张三、20硕+李四)。
2.学校终评与推荐
学院将初审通过的作品推荐至学校,党委学工部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报送至北京市参与第九届师生法治教育作品征集活动。
(四)其他需说明事项
1.学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指导教师,原则上每件学生作品可以填报一名指导教师,自己独立完成的作品可不填写指导教师。
2.参加活动作品须原创,且未在报刊、杂志、网络等公开发表,主创人员应为在校学生。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一经确认,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并由该作品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3.活动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任何外部链接等内容。
4.活动作品具有排他的独立版权,主办方享有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使用、改编、再创作、部分采用作品等权利。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所有提交作品恕不退还。
5.参加活动作品须注意题目规范,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等题目。注意控制题目字数,建议突出作品主题,避免以“宪法作品” “法治作品”等词语为题目。
6.个人提交作品时须仔细填写作品信息,作品评奖以提交作品的创作人员姓名为依据,个人作品仅可填写一位作者,集体创作的作品最多填写5位作者。
联系人:王骏,5880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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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0日